湖南法治報訊(見習記者周萌 通訊員薛成)
“多虧法官們幫我們追回拖欠的貨款,解了企業周轉的燃眉之急!”近日,常德某甲魚養殖企業和供應企業負責人來到漢壽法院執行局,為執行法官送上錦旗和感謝信。


企業負責人為漢壽法院送上感謝信和錦旗
2024 年,某甲魚養殖企業與某食品加工公司簽訂買賣合同。該企業按約足額供應優質甲魚產品后,對方卻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,拖欠 50 余萬元貨款長期未付。這筆 “擱淺” 的款項,直接占用了企業采購飼料、升級養殖設施的關鍵資金,讓這家帶動周邊 300 余戶農戶就業增收的特色企業,陷入生產經營的兩難困境。多次協商未果后,養殖企業無奈訴至法院。經司法調解,雙方曾達成還款協議,但被執行人后續仍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。2025 年 3 月,該案正式進入強制執行程序。
案件受理后,執行局將其列為涉特色產業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案件。執行法官第一時間梳理案情,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全面排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,發現其名下有部分應收賬款但暫無足額銀行存款。考慮到雙方均為市場經營主體,若直接采取強制措施不僅可能影響被執行人正常經營,更可能導致后續履行能力不足,法官秉持“善意文明執行”理念,多次組織雙方溝通協商。
“拖欠貨款不僅損害了養殖企業的合法權益,也影響了本地特色產業的健康發展,誠信履約才是企業長遠經營的根本。”執行法官一方面向被執行人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,告知其一旦被納入失信名單將對信貸融資、商業合作等產生嚴重影響;另一方面也充分聽取其經營困境,協助制定分期還款方案。同時,法官主動延伸執行職能,對接被執行人的下游合作企業,協調其優先支付應收賬款,為還款提供保障。
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和多方協調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被執行人在約定時間內分期支付全部拖欠貨款,該案順利執結。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